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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危险品烧伤和中毒的现场急救

作者:admin时间:2021-07-26 13:46:50 次浏览

对化学性皮肤烧伤,应立即移离现场,迅速脱去受污染的衣裤、鞋袜等,并用大量流动的清水冲洗创面20至30分钟(强烈的化学品要更长),以稀释有毒物质,防止继续损伤和通过伤口吸收。新鲜创面上不要任意涂上油膏或红药水、紫药水,不要用脏布包裹;黄磷烧伤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、浸泡或用多层干净的湿布覆盖创面。
  对化学性眼烧伤,一是要在现场迅速用清水进行冲洗。应使用流动的清水,冲洗时将眼皮掰开,把裹在眼皮内的化学品冲洗干净。现场若无冲洗设备,可将头埋入清洁盆水中,掰开眼皮,让眼球来回转动进行洗涤。若电石、生石灰颗粒溅入眼内,应当先蘸石蜡油或植物油的棉签去除颗粒后,再用清水冲洗。
  化学危险品急性中毒,若为沾染皮肤中毒,应迅速脱去受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头面部受污染时,要首先注意冲洗眼睛。若为吸入中毒,应迅速脱离中毒现场,向上风方向移至空气新鲜处,同时解开患者的衣领,放松裤带,使其保持呼吸道畅通,并要注意保暖,防止受凉。若为口服中毒,中毒物为非腐蚀性物质时,可用催吐方法使其将毒物吐出。误服强碱、强酸等腐蚀性强的物品时,催吐反使食道、咽喉再次受到严重损伤,可服牛奶、蛋清、豆浆、淀粉糊等,此时不能洗胃,也不能服碳酸氢钠,以防胃胀气引起穿孔。现场如发现中毒者发生心跳、呼吸骤停,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压术,使其维持呼吸、循环功能。